钻孔
2.1.钻孔宜用电锤或风钻成孔,如遇钢筋宜调整孔位避开。如采用水钻(取芯机)成孔,钻孔内碎屑应用洁净水冲洗干净,并晾晒至干燥。
2.2.钻孔孔径d+4∽8mm(小直径钢筋取低值,大直径钢筋取高值,d为钢筋、螺栓直径)。
2.3.当基材强度等级不低于C20,对HRB335(Ⅱ级)、HRB400、RRB400(Ⅲ级)级螺纹钢筋,Q235、Q345级螺栓和5.6级螺杆,钻孔孔深15d,单根拉拔试验锚固力一般即大于钢材屈服力值。对无螺纹(即光圆)钢筋或螺杆,钻孔深度宜再增加5d以上。
2.4.实际钻孔深度可参考15d的基准,根据实际所需锚固力大小,并考虑构造长度要求,按照规范(GB50367-2006)计算确定。
2.5. 当基材强度等级低于C20,或在素混凝土(或岩石)上植筋,应增加锚固深度。
2.6. 当实际所需锚固力较小时(如用螺栓固定器具、管线、支架等),可按螺栓长度确定钻孔深度,但深度不应小于5d。
2.7.钻孔有效深度自构件表面坚实的混凝土算起。
2.8.钻孔不应设置于构件的保护层或装饰层内。
2.9.所用主要器具:电锤或风镐。
3.清孔
3.1.钻孔完毕,检查孔深、孔径合格后将孔内粉尘用压缩空气吹出,然后用毛刷、棉布将孔壁刷净,再次压缩空气吹孔,应反复进行3∽5次,直至孔内无灰尘碎屑,最后用棉布蘸丙酮拭净孔壁,将孔口临时封闭。若有废孔,清净后用植筋胶填实。
3.2.钻孔孔内应保持干燥。
3.3.所用主要器具:空压机、毛刷。
4.钢材除锈
4.1.钢材锚固长度范围的铁锈、油污应清除干净(新钢筋、螺栓的青色氧化外皮也应除去),并打磨出金属光泽,采用角磨机和钢丝轮片速度较快。
4.2.所用主要器具:角磨机、钢丝轮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