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项
9.1.锚固构造措施尚宜满足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-2006》的有关规定。
9.2.孔内尘屑是否清净、钢筋、螺栓是否除锈、胶配比是否准确、是否搅拌均匀、孔内胶是否密实决定了锚固效果的好坏。
9.3.结构胶添加了纳米防沉材料,但每次使用前检查包装桶内胶有无沉淀是良好的习惯,若有沉淀,用细棍重新搅拌均匀即可。
9.4.推荐的搅拌时间应予以保证,冬季施工并应再延长3分钟。A、B胶配胶工具不得混用。包装桶内一次用不完的胶注意重新盖严密封贮存。
9.5.施工场所平均温度低于0℃,可采用碘钨灯、电炉或水浴等增温方式对胶使用前预热至30∽50℃左右使用,应注意不得让水混入桶内。施工场所平均温度低于-5℃,建议对锚固部位也加温0℃以上,并维持24小时以上。
9.6.结构胶完全固化后为无毒级材料,但未固化前个别组分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性,而且胶固化后也不易清除,所以施工人员应注意适当的劳动保护,如配备安全帽、工作服、手套等。人体直接接触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。
9.7.周围环境温度越高,每次配胶量越大,可操作时间越短。预估适用期内的每次配胶量,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。
9.8.保质期:生产之日起至少12个月(常温、干燥处原包装密封贮存)。
9.9结构胶的性能在不断改进中,使用说明也可能随之变更,请以随货配备的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