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化、卸加压固定系统
5.1.粘钢加固结构胶在常温、低温下均可良好固化。
5.2.若固化温度25℃左右,24小时可撤除加压固定系统,72小时即可投入使用。
5.3.若固化温度5℃左右,48小时可撤除加压固定系统,96小时即可投入使用。
6.检验
6.1.检验时可用小锤轻击粘贴钢板,从音响判断粘贴效果,也可采用超声仪检测。若锚固区有效粘结面积少于90%,非锚固区有效粘结面积少于70%,应剥离钢板,重新粘贴。
6.2.对重要构件也可采用载荷检测,一般采用分级加载至正常荷载的标准值,检测结果较直观、可靠,但费用较高。需要千斤顶或配重(常用沙袋、砖块)、百分表、裂缝显微镜等。
7.维护
粘贴3天后,钢板宜采用20mm厚M15水泥砂浆抹面防腐蚀,也可涂防锈漆3道。
8.注意事项
8.1.粘贴面是否按要求处理、胶配比是否准确、是否搅拌均匀、胶层是否均匀、密实决定了粘贴效果的好坏。
8.2.粘钢构造措施尚宜满足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-2006》的有关规定。
8.3.结构胶添加了纳米防沉材料,但每次使用前检查包装桶内胶有无沉淀是良好的习惯,若有沉淀,用细棍重新搅拌均匀即可。
8.4.推荐的搅拌时间应予以保证,冬季施工并应再延长3分钟。A、B胶配胶工具不得混用。包装桶内一次用不完的胶注意重新盖严密封贮存。
8.5.施工场所平均温度低于0℃,可采用碘钨灯、电炉或水浴等增温方式对胶使用前预热至30∽50℃左右使用,应注意不得让水混入桶内。施工场所平均温度低于-5℃,建议对粘贴部位也加温0℃以上,并维持24小时以上。
8.6.结构胶完全固化后为无毒级材料,但未固化前个别组分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性,而且胶固化后也不易清除,所以施工人员应注意适当的劳动保护,如配备安全帽、工作服、手套等。人体直接接触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。
8.7.周围环境温度越高,每次配胶量越大,可操作时间越短。预估适用期内的每次配胶量,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。
8.8.保质期:生产之日起至少8个月(常温、干燥处原包装密封贮存)。
8.9.结构胶的性能在不断改进中,使用说明也可能随之变更,请以随货配备的为准。